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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 ,处理劳动合同的 终止是一项常见但又十分重要的工作。当劳动合同到期且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约时,正确的操作流程不仅能够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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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 HR应如何操作以规避风险?
发布时间:2025-07-1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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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处理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一项常见但又十分重要的工作。当劳动合同到期且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约时,正确的操作流程不仅能够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性,还能有效避免潜在的劳动争议。今天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下,HR需要进行的操作步骤、准备的相关文件和表格,以及注意事项,帮助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保护自身利益。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    此时,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取决于各自的意愿。

 
 

 

 

二、劳动合同到期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这是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最直接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这里我们重点解读一下:      只有在公司提出“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要求员工续签,而员工拒绝的情况下,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否则,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延伸适用:对于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仍在岗工作的员工,视为事实劳动关系,若企业决定不再续约,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1. 是否续签是企业的权利(原则上)
    企业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决定是否与员工续签合同;    员工无权强制要求企业必须续签;    但如果员工符合法定续签条件(如下文所述),企业不得随意拒绝。
    2. 特殊情形下不能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