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 1名(岗位安排到基层一线,较适合男性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热爱执法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无视觉异常、无文身、无精神类疾病等;
4.服从工作安排,能够适应一线执法、夜间执勤等工作需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广安市常住户口(含区市县);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24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
4.身高: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C1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执法一线协助执法工作,但不限于法制宣传、执法文书制作和送达等执法辅助性工作。
四、招聘方式、流程
(一)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5日4月30日。
3、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莲塘街3号(励志中学正对面),
联系人:晏老师18982687070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格;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军人证明资料和相关从业、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人员。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后未被告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员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及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统筹协调、综合分析、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退役士兵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报考名额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录用人员应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未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人员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个人征信记录(人民银行打印)、政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社区,派出所对体检合格录入人员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等情况进行审查)。
五、用工方式
被录用人员拟派遣至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在派遣单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派遣单位考核合格的,成都博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聘用人员待遇按“基本工资+固定绩效+考核绩效”发放;
试用期一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七、有关招聘未尽事宜由成都博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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